公告日期:2020-01-03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A 飞亚达B 公告编号:2020-001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方案》。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报告书 2019-029》。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5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19 年 6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公告 2019-031》。以上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8 日、2019 年 4 月 24 日、2019 年 4 月 30 日及 2019 年 6月 6 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0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6%;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6.29 港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71 港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60,289,369.30 港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二、其他说明1.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 年 6 月 5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852,870 股的 25%,但每五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一百万股的除外。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符合相关规定;3.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年一月三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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